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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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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区教育局关于印发《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》的通知 |
时间:2012年05月07日 作者:安保处 来源:转载 阅读:2361次 |
东区教发〔2012〕23号 关于印发《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 应急预案》的通知 各镇、街道教育办公室,区直各学校、幼儿园: 《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》已经区教育局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,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,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,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工作预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树立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积极处置”的方针,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,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。 二、工作原则 1.坚持以人为本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。 2.谁主管,谁负责的原则。 3.预防为主,积极处置的原则。 4.冷静、沉着,积极主动和及时、合法、公正处理的原则。 三、工作目标 1.经常性地对教职工、对学生进行安全、自救自护教育,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,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,确保师生健康、快乐地学习、生活。 2.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,做到及时发现、及时报告、及时处理,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。 四、安全事故抢险救助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,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,救人第一,保护现场。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。班主任、当堂课上课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。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、帮助班主任处理。 (一)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.在校园如发生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,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。 2.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,确定责任人,并做好有关记录。 3.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。 4.妥善处理事故。 (二)楼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.课间操期间,值日教师应在一楼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。 2.当发生学生摔倒时,其他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楼,迅速将摔倒学生扶起,必要时立即送医院救治。 3.如出现学生踩踏事件,应立即疏散其他学生,对被踩踏学生立即进行有效救治,必要时拨打120,送医院抢救,并及时向上级报告。 4.通知受伤害学生家长。 5.迅速调查事故原因,做好有关记录。 (三)食物中毒、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.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时,应迅速隔离并送医院诊治。 2.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。 3.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样工作,以备卫生部门检验。 4.迅速排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名单,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。 5.做好家长、家属的工作。 6.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、调查、事故处理等工作。 (四)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.立即切断电源。 2.救出触电者,并立即实施抢救,同时拨打“ 3.迅速向教育局报告。 4.如引起火灾,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。 (五)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.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,立即报告校长及有关人员。 2.迅速切断有关电源。 3.抢险救助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,撤离到安全区域。4.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。 5.在进行灭火的同时,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,防止火 势蔓延。 (六)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,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如有伤者,要先抢救或送医院,保护好事故现场,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。遇到路人及时求援。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,要如实作证,以保证执法公正、公平。 (七)校产被盗应急预案 1.学校发生财产被盗,须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,同时向教育局报告。 2.学校安排人员保护现场,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、数量,并做好登记。 3.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,为案件侦破提供条件。 五、主要处置措施 1.校园突发事件发生时,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 案。 2.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(2小时以内),请求上级指导帮助。 3.请求驻地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。 4.确定专人组织调查,保留第一手资料(原始记录),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,不擅自为事故定性。 5.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,通报事件,稳定人心。召开学生会议,通报事件经过,并进行安全再教育,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。 6.专人负责接待家长,召开家长会,通报事件经过,稳定家长情绪,必要时请家长单位领导帮助工作。 7.冷静面对媒体采访,有专人负责接待,未经同意,师生不得接受采访,加强门岗管理。 8.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,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,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。 六、应急预案的实施 1.应急预案启动后,有在现场的安全小组成员协商处置,并有在场的最高职务者发布命令,组织自救或互救。 2.学校其他成员应在预案启动后迅速到岗,抢险组、后勤组人员待命。 3.应急预案实施必须以人为本,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。所有发布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,否则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 七、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实施工作,经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名单如下: 组 长:王德华 副组长:刘其河 成 员:程传峰 曹同国 刘新军 朱福先 薄官昌 曹振华 陈忠江 张俊芳 燕中国 郭立军 索文奎 赵树源 张维和 解文昌 王黎光 生胜林 马现法 马振洪 赵炳海 刘国章 杨廷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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